“豪华精装”频发质量问题 消费者获装修公司3万元赔偿

2016-07-06 16:40:21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豪华精装”频发质量问题

2016年5月19日,刘女士和新艺汇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当时双方约定为“豪华精装”,并签订了违约责任。但装修却频发质量问题,房主将该装修公司告上法院,最终获赔违约金30480元。

装修质量问题

2015年5月19日,刘女士和新艺汇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装修风格为2015年豪华精装,随后刘女士付清了工程总价款59800元,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合同上落款签名的为“张亮”,并加盖了新艺汇公司印章。

庭审中,刘女士认为,施工中因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做过了部分变更;特别是暗铺电线、厨房卫生间的水路改造、暖气片漏水等情况导致了大量返工,根本无法入住,给自己和邻居造成了财产损害。但对该部分损失,刘女士由于没有保护好证据,因此更改了诉讼请求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46000元。

对此,新艺汇公司辩称,当时公司对涉案装修合同毫不知情,当时新艺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将公司委托给了张亮负责,在这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情应由张亮负所有法律责任,跟新艺汇公司无关。

但西固区法院认为,张亮在装修合同上签字,是得到了王某的授权,并且张亮在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印章,所以造成的法律问题应全权由新艺汇公司承担。但考虑到未提交证据证实等原因,法院酌情考虑违约金为约定的40%较为公平,也就是30480元。

在上诉案件中,刘女士作为消费者,积极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减少了自己的损失,这是消费者应有的态度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