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到孔家花园吃饭遭意外 物业饭店为谁负责任起争执

2017-02-16 10:52:05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消费者到孔家花园吃饭遭意外

经医院鉴定,郑业89岁的父亲右侧肋骨扭伤,83岁的母亲腰部扭伤,50岁妻子右大腿右侧大面积受到金属踏步齿刮伤形成淤青,膝盖右侧表皮拉开,共自行支付医药费近700元。

消费者对酒店表示不满

2月13日下午,郑业如约来到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物业经理及相关人员均在场,当面向郑业表示了口头慰问、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按警方的协调原则,由物业付出全部医疗费,近700元。

消费者到孔家花园吃饭遭意外

消费者到孔家花园吃饭遭意外

从诚意满满的物业办公室出来,郑业却在2楼孔家花园(杨浦店)遭受了截然不同的对待。

据郑业介绍,当天该店经理因感冒去医院就诊,仅有一位领班出来接待。郑提出两项请求,一是会员卡退还余额。此事发生后若再来店消费,心里多少有些不祥之感,之前购买的预售消费卡仍有小部分余款,希望退款;二是希望店家对此事故造成的家人服装、物品损失、人员惊吓及受轻伤做出低于医疗费的赔偿。

领班向店经理请示后表态:余近500元消费卡可以退,但是本次事件与他们无关。

郑业当即向领班讲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明确规定,经营场所(此电梯仅到孔家花园一家营业场所)造成人员损伤由经营者承担,且警方已明确,当时店经理也表示接受,店家应履行承诺,不可出尔反尔。

郑业告诉记者:“领班说处理意见是孔家花园高层决定的,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我无语了,居然还有如此霸王的餐饮企业,当消费者受到伤害时,态度如此善变!”

昨日,记者分别见到丰诚物业与孔家花园(杨浦店)负责人,该物业表示已经做出医药费方面的赔偿,愿意继续协调消费者与饭店的关系。而孔家花园也表态:“责任一定有人来承担,到底谁来负责,饭店会与物业协商。”同时,孔家花园出示了一段长约2分钟的事发时的视频,记者观看后发现,消费者表述基本属实。

消费者到孔家花园吃饭遭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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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物业的责任应该更大

郑业的说法是否符合法理?物业和饭店谁的责任更多一点呢?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认为,不论是《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营者对于消费者的安全保障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案的关键在于,若事发扶梯在饭店的经营范围之内,饭店对之负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那么事故发生后饭店应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饭店是坐落于商场之内的,只是众多商户中的一家,扶梯并非饭店专属,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公共设施,扶梯的管理和维护应由商场运营方来负担,事故自然也应归责于运营方。

昨日,记者从丰诚物业处得知:问题扶梯由该物业公司运营管理,不在孔家花园饭店经营范围之内,虽然该扶梯仅连通孔家花园一家饭店,也不能算作该饭店专属扶梯。如此一来,物业的责任应该更大。

另外,该扶梯的质量问题正在调查中,不日将公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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