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售卖5元过期散装鸭蛋 消费者获1000元赔偿

2017-01-09 09:56:50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超市售卖5元过期散装鸭蛋

超市的散装食品还是比包装好的更受喜爱,因为散装的价格比较实惠,很多消费者都会选择购买。可如果散装的食品过了保质期,超市究竟应不应该担任责任呢?据了解,李先生在超市购买了5元一袋的过期散装鸭蛋,于是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索赔1000元。

超市售卖5元过期散装鸭蛋

超市售卖5元过期散装鸭蛋

买过期鸭蛋索赔1000元

去年9月9日,李先生在渝中区某超市购买了散装鸭蛋1袋,价格为5元。

散装食品标签显示品名为鸭蛋,到货时间为8月29日,保质期为7天,截止日期为9月4日。然而,李先生购买的时间为9月9日,由此看来,这袋鸭蛋已过保质期5天。

李先生认为,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超市赔偿1000元。

超市售卖5元过期散装鸭蛋

超市售卖5元过期散装鸭蛋

售过期食品要遭10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此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