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隐患 不要盲目选择代步车

2016-12-29 16:01:51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隐患

今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中消协此前提请检测的“太阳”、“雷丁”、“金马”三个品牌代步车,均存在安全隐患。在相关的安全性实验碰撞中,发现较为容易造成乘车人骨折。中消协表示,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往往会误导消费者,声称“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需上牌、无需驾照”等,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法的有关规定。中消协建议:不要盲目选择代步车。

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隐患

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隐患

据介绍,中消协在市场上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购买了标称品牌分别为“大阳”、“雷丁”、“金马”的代步车各一辆,并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进行代步车安全性碰撞试验。试验结果显示,模拟“驾乘人员”安全系数低,测试中“人身”损害风险明显。

具体来看,大阳牌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雷丁牌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金马牌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本次碰撞试验设定的碰撞条件,是比目前一些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更宽松的“安全模式”,主要反映代步车依靠自身动力行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情况,危险性远低于在城市交通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

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隐患

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隐患

碰撞试验测试项目为代步车行驶中正面撞击前方壁障的情况,碰撞速度设定为32km/h,低于实际驾驶人通常行驶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经交管部门核准颁发牌照后方可上路,而此类代步车并不符合以上相关规定。

此外,中消协表示,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中往往误导宣传所谓的“特有性能”及“使用范围”,声称其“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须上牌、无需驾照”等,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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