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不起诉雷洋案涉案警员 称警员秉公执法犯罪行为轻微

2016-12-24 10:36:10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检方不起诉雷洋案涉案警员

曾经的雷洋案可谓是闹得轰轰烈烈。近日,检方对涉案的五名警员进行了判罚,决定不起诉雷洋案涉案警员。检方认为,虽然涉案警员在执法时超合理限度构成了犯罪,导致雷洋死亡。不过,涉案警员是在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碍执法行为的情况下才导致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无需判处刑罚。

检方不起诉雷洋案涉案警员

检方不起诉雷洋案涉案警员

检方查明:涉案警员未及时救治死者

经丰台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后邢某某违规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独立驾车押送。

在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呼喊挣脱。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制服和控制,并使用手铐约束,再次向雷某示明身份。其间,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致使雷某体位多次出现变化。后雷某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等状况,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后送到医院抢救时已无生命体征,于当晚22时55分宣告死亡。

检方不起诉雷洋案涉案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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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定:执法超合理限度构成犯罪

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引发公众质疑,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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