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表与广告不符 消费者远赴千里奔义乌维权

2016-11-08 16:02:20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网购手表与广告不符

消费者张先生网购手表发现与广告不符,便亲自远赴千里跑到义乌前去维权。据了解,张先生看到网购手表的宣传特别好,标价298元,很快就买下了。可在到货了后发现与广告上出入较大,便打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网购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对方却并不接受退款,无奈之下张先生便亲自跑到了义务维权。

网购手表与广告不符

网购手表与广告不符

10月27日午休时,义乌市消保委办公室响起了一串敲门声。“我是山西人,来义乌维权却找不到卖产品的那家店了,请你们帮帮我。”

敲门的男子姓张,手里拿着一块手表,看上去还比较新。张先生说,这块手表是9月底从网上淘来的,收到货时,发现跟广告相差很大,所以想退了,特意跑到义乌来退货,却找不到卖家。

网购手表与广告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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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却拒绝退货

张先生说,他是在手机上看见这块手表的广告,款式大气、做工精细,标价却只要298元,很心动。

张先生仔细询问了销售商,得知卖家在义乌市稠城街道下埠头村经营。双方确认了商品及购物细节后,张先生当即下单。

10月2日,他收到了邮寄的包裹,拆开一看,有些失望,“与广告上出入比较大。”

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网购商品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张先生当即与销售手表的商家沟通。

他提出要换成与广告上一样的手表,对方没答应。张先生提出退货退款,商家拒绝了。

张先生恼了,决定从山西赶到义乌,找卖家维权。

10月25日,他从山西忻州出发,转了两趟火车,跨越1550公里,于10月27日到达义乌。

张先生照着当初商家给的地址,来到了义乌市稠城街道下埠头村,寻找手表销售商家,结果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于是想到消保委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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