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就餐停车被墙皮砸中车 餐馆物业该由谁“买单”?

2016-08-17 14:46:53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消费者就餐停车被墙皮砸中车

近日,法院处理了一起侵权纠纷:餐馆物业该由谁买单?消费者在就餐时,停在餐馆的车被墙皮砸中,那么这个责任该有餐馆、物业谁来负责呢?最终,法院判决物业赔偿消费者的所有损失,理由是物业公司疏于管护。

消费者就餐停车被墙皮砸中车

2014年6月3日,消费者燕某在道里区爱建路某饭店就餐,就将自己的奔驰爱车停放在餐馆指定的停车位上。当晚7点,餐馆服务员发现车被楼上掉下的水泥块砸坏。经奔驰授权服务中心维修估价,车辆维修费用57206.75元,修车时间为7天。燕某认为自己的车被掉落的水泥块砸坏,该楼物业的管理人应承担责任,同时,餐馆和墙皮掉落处房屋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当月,燕某便将该楼的菱建物业管理、餐馆和掉落墙皮处房产的业主一同告上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过错方赔偿修车费。但三方都拒绝了车主燕某的赔偿责任。

直到2015年4月20日,法院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奔驰轿车损失价值为57206.75元。但菱建物业对此鉴定提出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但能在6月18日、11月6日两次通知鉴定人出庭,该公司都均未出庭。2015年12月26日,无可奈何的燕某自行将车辆维修,花费272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菱建物业作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号的物业管理单位,负有对其辖区域内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义务,因菱建物业疏于管理,导致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号房产,外墙墙体脱落并砸坏消费者的车辆,菱建物业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餐馆和掉落墙皮处房产的业主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燕某请求菱建物业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日前,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判决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消费者修车费27210元。这起持续两年时间的纠纷案件终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