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0份去哪儿网团购券遭冻结 消费者维权却遭败诉

2016-06-11 16:35:50 编辑:老狗哥 关键词:7800份去哪儿网团购券遭冻结

2014年11月,去哪儿网因“工作人员失误标错价格”,将116元的房费标为了18元。蒋某等四名消费者共购买了7800份,随后去哪儿网单方冻结全部团购券并进行退款。蒋某等四名消费者将去哪儿网告上法庭,最终以败诉收尾。

网络配图

2014年11月,去哪儿网发布了无锡“7天连锁酒店中央车站店传统双床房入住1晚”的团购商品,折扣为0.9折,团购价格为18元。蒋某、王某、朱某、王某某四人分别团购了2100份、2500份、1900份、1300份该商品,有效期为一年,并支付了全部团购款项,且已收到去哪儿网发出的电子团购券。

该产品上线第一天,有人持18元的团购券消费,去哪儿网才发现自己将总价为116元的房间错标为18元,随即单方冻结了上述7800份团购券并进行退款。蒋某等人收到退款通知后,多次向去哪儿网发函催告,要求其依约履行合同,但遭到了拒绝。后蒋某等4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去哪儿网继续按照网站发布的团购信息履行团购事宜。

去哪儿网认为,在与蒋某等4人搭乘网络服务合同过程中有重要误解,合同的订立内容是有违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等基本原则。因操作诗人,才将团购价为116元的产品标为18元,冻结行为不是违约行为,而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行为,所以请求驳回蒋某邓恩的诉讼,并请求法院撤销与蒋某等4人的网络合同。

一审法院同意去哪儿网的请求,随后蒋某等人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去哪儿网的真实意思是将团购价与结算价的差额7元的90%返利给用户,因在改价时误将服务费7元录入为结算价7元,发生错误,导致将团购价116元与服务费7元的差额109元的90%返利给用户。结合去哪儿网在发现标价错误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足以认定去哪儿网将结算价录入为7元严重背离了其真实意愿。

综上判断,去哪儿网已造成极大损失,而且本合同构成了重大误解。市一中院最终决定维持原判,同意去哪儿网撤销该团购合同。